顺德新闻网讯 珠江商报记者赵鹏报道:23日,顺德区发布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工作意见,标志着今年顺德区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正式启动。相比往年,积分入学、积分入户等公共服务条件放宽,更能体现公平原则,流程也更加简化,方便市民办理。
积分指标有变化
顺德区综治办副主任林伟雄介绍,去年,顺德区积分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特殊指标和各镇(街道)自定指标四部分组成。今年,积分指标由六部分组成,即基础指标、加分指标、计划生育奖励分、积分入户减分指标、一票否决指标和各镇(街道)自定指标。基础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和居住情况;加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仅用于积分入户)、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竞赛获奖、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卫生防疫、住房公积金缴交、计划生育和基础教育(仅用于积分入学);积分入户减分指标包括轻微违法犯罪;一票否决指标包括申请资料造假和刑事犯罪(仅用于积分入户);各镇(街道)自定指标保持去年的20分不变,指各镇(街道)结合自身实际设定的加分项目,项目内容也维持不变。
文化程度方面,积分指标对文化程度得分标准有明显调整,现在只按最高学历积分,不累加计算,而且缩小了段差。从原来的初中学历到博士研究生学历得分标准由20分到120分层次递增。修改为初中学历40分到本科以上学历80分依次递增。
个人投资方面,顺德区今年增加了投资方面的指标,明确“在我市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积3分,在我市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积6分,在我市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的积10分”。
积分入学维持30分不变
林伟雄介绍,今年积分制服务管理对象从原来的“在本市连续办理1年以上(含1年)《广东省居住证》的新市民”放宽到“在本市已办理居住证满半年(含半年)以上,现居住证地址在顺德区并在有效期内”即可。扩大了新市民积分制服务范围,居住证办理的有关年限也不用“连续”计算。今年在各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村(社区)流管站或公办学校设置了积分入学受理窗口,积分入户受理窗口仍然设在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据顺德区教育局副局长劳国明介绍,今年,积分入学分数继续维持30分不变。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新市民统一到居住证地址所在辖区公办学校申请,今年除乐从、勒流、杏坛等3个镇(街道)的新市民继续到所在辖区公办学校申请外,其他7个镇(街道)符合积分入学的新市民直接到居住证地址所在村(社区)流管站提出申请。受理时间为6月1日至6月8日。
积分入户由60分降为30分
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副科长黄虹介绍,积分入户由60分降为30分。即从原来的“积分累计达到60分的新市民,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我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申请积分入户排名。”修改为“积分累计达到30分的新市民,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我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在其产权房所在地、居住地或就业地申请积分入户排名。”
计划生育入户总积分增加了“计划生育奖励分”指标,从原来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新市民未接受处理,或接受处理未满5年取消积分入户资格。调整为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积分30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处理完毕积分10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未接受处理不能获得“计划生育奖励分”。积分门槛更低,新市民几乎人人都有资格申请积分入户。
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后,计生方面要求放宽。之前的“新市民伪造、变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一经发现,扣减相应分数;取得入户、入学资格的,取消其资格,所得积分清零;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申请积分。违反相关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修改为“新市民有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等不诚信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户、入学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2年内不得申请积分。”
从原来的“未能提供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的新市民,其随迁子女按政策外生育子女对待”,修改为“未能提供《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的新市民,其随迁子女不能享受政策性生育子女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