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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转发]顺德低保标准提至630元/人·月

浏览人次: 15次 发布时间:2016-06-01

珠江商报讯 记者黄文静 通讯员温祖宾报道:记者昨日从顺德区民政人社局获悉,今年1月1日起,低保对象标准从原来的590元/人·月提高到630元/人·月,目前正在对1-5月未达到标准的低保金按5月的低保名册进行补发,6月起将按提标后的标准发放。

根据相关文件,顺德开展2016年低保对象、临界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提标工作。

其中,对2016年低保对象标准进行调整,2016年顺德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由590元/人·月提高到630元/人·月。

低保对象提标后,顺德区相应调整临界低保标准。临界低保划分为两个级别,每人每月630元至790元(不含790元)为临界一级;每人每月790元至945元(不含945元)为临界二级。

根据顺德区2016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860元为依据,2016年顺德区特困人员(农村五保和“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按不低于我区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确定,2016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1432元/人·月提高到1679元/人·月。

新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为此,近期,顺德区民政人社局将对2016年1-5月未达到以上标准的低保金按2016年5月的低保名册予以补发,6月开始则按新标准直接发放低保金。今年5月份,顺德共有低保对象5995人,临界低保对象2982人,特困人员117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