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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转发]佛山3年至少推动10家企业进军互联网金融

浏览人次: 16次 发布时间:2016-06-27

珠江商报讯 记者王晓琦报道:“十三五”期间,佛山市将支持上市公司、民营龙头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改制重组,并放宽对民营资本在股权比例方面的限制。

这是记者从26日公示的《佛山市“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征求公众意见稿)》中获悉的,佛山市还将鼓励民营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创新业务。

目标:

打造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产业金融中心

《规划》提出,佛山市金融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有地方金融组织体系不完善、融资结构不合理、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的渠道不顺、金融人才支撑不足等短板。发展机遇同样并存,随着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国内外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因素不断累积,既对佛山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形成巨大压力,同时也为佛山市坚定不移地推进金融、科技、产业深度融合提供了发展机遇。

《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到2020年末,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多元化、多层次、创新活跃的金融市场主体,形成支持地方经济、促进转型升级和创新创业的投融资体系以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的佛山金融品牌,将佛山市打造成为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产业金融中心。金融业增加值由“十二五”期末的375.22亿元提高到550亿元,年均增长约8%;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由4.69%提高到5%。

举措:

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

《规划》提出一系列金融创新举措,如推动企业进入股票市场融资,鼓励企业开展并购重组、支持本地法人金融机构搭建互联网金融平台等。其中在鼓励企业开展并购重组方面,明确提出支持民企参与改制重组,支持上市公司、民营龙头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改制重组,并放宽对民营资本在股权比例方面的限制。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鼓励民营资本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进入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领域,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共事业、金融服务和社会事业相关领域;引导企业海外并购,建立健全海外并购的政策促进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创造条件促进对外投资合作的便利化。支持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战略合作等多种形式,获取境外知名品牌、先进技术、营销渠道、高端人才等资源,加快发展成为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成为我省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骨干力量和重要依托;扩宽企业兼并重组融资渠道。引导银行机构创新并购贷款业务,扩大并购贷款规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支持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并购基金和证券、信托以及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向企业提供直接投资、委托贷款、过桥贷款等融资支持。探索通过组建专项基金、境内外银团贷款等方式,支持上市(挂牌)公司实施跨境并购。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筹集兼并重组资金。鼓励企业通过债务重组等多种方式有效降低其债务负担和杠杆率。

在发展互联网+金融上,《规划》提出,坚持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总体要求,在合法合规前提下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通过“互联网+”实现金融资源高效配置,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的耦合,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服务创新创业的支撑能力。如支持本地法人金融机构搭建互联网金融平台,鼓励本地大型实体企业、上市公司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机构,用3年时间推动至少10家本土实体企业进军互联网金融,树立“金融+实体+互联网”的标杆。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设立服务于本行业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专业化供应链金融服务。积极鼓励互联网企业打造金融平台和研发金融产品。积极引进互联网金融机构和创新型业态。

《规划》提出,鼓励本地金融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创新,积极推动开展互联网股权融资业务,鼓励民营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创新业务。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和互联网金融主体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征信平台,积极探索“互联网+小额贷款”和“互联网+融资租赁”模式,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类金融机构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