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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转发]顺德将建公寓式住宅 1个宅基地可换1-2套

浏览人次: 39次 发布时间:2016-08-17

南方日报讯(记者/尹辅华)随着城市土地资源愈发紧张,困扰顺德10多年的村居固化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急需解决。16日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发布《加快解决固化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这份意见稿中,顺德提出力争5年内基本解决固化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在这段时间中,除大良街道外其他9个镇(街道),一个宅基地固化指标可购买1-2套公寓式村民住宅,建筑面积合计不超过180平方米。

“根据区委区政府建设和谐稳定新农村的意见,此次我们要求各镇街对辖区内各村(社区)固化名单进行认真审核,完善固化名单备案台账,凡是有遗漏或不符合固化条件的,要按规定予以补充或剔除。”该区国土部门相关负责人指出,区委区政府要求各镇街力争5年内基本解决固化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

确实之前顺德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曾出现进退两难的情况,当地有10多万村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需占用2.3万亩建设用地,但现实是顺德的土地开发率已近50%,一旦完全停止审批宅基地,农村居民住房则难以完全解决。 一年多前,均安镇豸浦“翰苑”农民公寓成为顺德农村固化宅基地改革试点项目之一,也是顺德首个由社会力量主导建设并顺利收楼的农民公寓。

在这份意见稿中,区委区政府要求各镇街通过引导,统一规划建设公寓式村民住宅,以宅基地固化指标换购公寓式村民住宅。对未落实固化宅基地规划和用地的村(社区),以及已规划预留固化宅基地用地但未办理用地手续和分配的村(社区),则尊重村民意愿,鼓励引导建设公寓式村民住宅解决固化人员的住房问题。

“我们要求公寓式村民住宅小区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纳入年度用地计划,应保尽保优先解决。”该负责人认为,公寓式村民住宅建设规模要根据有意愿以宅基地固化指标换购公寓式村民住宅的人数确定,用地规模由镇(街道)依据相关规划及建设规模会同相关部门综合确定,涉及的土地由政府统筹安排解决。

值得关注的是,今后公寓式村民住宅项目可由区、镇(街道)成立全资公司建设,具体建设方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也可以市场化配建方式解决,按照不高于小区规划计容建筑面积的50%配建商品房(含商业物业)。其中除大良街道外的其他镇街,一个宅基地固化指标可购买1-2套公寓式村民住宅,建筑面积合计不超过180平方米。购买价格不高于建设成本(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建安成本以及相关费用),超过180平方米部分按市场价购买,大良街道固化宅基地指标换购公寓式村民住宅的方案由大良街道办事处根据实情自行制定。

除了利用公寓式村民住宅项目解决固化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外,此次顺德区还要求对已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待分配和审批的固化宅基地,加快宅基地的分配和固化宅基地的审批工作。按照顺德区委区政府要求,今后对于已有选址意向的土地但未办理用地手续,确需分配宅基地的村(社区),要由所在镇(街道)协助村(社区)尽快办理宅基地的建设用地手续,并按规定分配和审批,对涉及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应保尽保。 同时在宅基地建设过程中,要统一宅基地建设的风格、高度、色彩等规划要求,并明确宅基地的建设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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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顺德实行城乡一体化,村民住宅用地分散,为此该区2001年推行农村固化住宅用地政策实施,但是土地资源和用地指标供需矛盾仍然存在,顺德于2012年正式提出了“统一兴建公寓式村民住宅,通过以固化宅基地指标换购农民公寓”的政策,引导和鼓励建设村民公寓式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