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15万人可申请一次性缴费
符合条件者即日起足不出村可咨询、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珠江商报讯 记者黄文静 通讯员潘俊旸报道:根据省、市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市外户籍人员可申请按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顺德户籍人员,还可申请一次性缴费,据测算,顺德符合条件的预计有15万人,即日起将在各村居陆续集中办理。
政策1:
市外户籍人员也可按月参保
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我市申请按月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本市户籍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未达到退休年龄;二是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
本省外市人员除了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外,还要求最后参保地在我市的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5年。
外省户籍人员在退休年龄和参保年限方面有更高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退休年龄;二是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三是在广东省内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最后参保地在我市,并且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5年。
缴费标准:按申请时我市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目前为2408元至16575元,下同),由本人根据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申报,缴费比例为20%。如按2408元申报计算,每月须缴481.6元。
参保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两份、户口簿原件和本人页复印件两份、参保人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到地税分局申请办理。
政策2:
顺德15万人可一次性缴费
根据省有关政策,符合条件的省内户籍人员可在当地办理一次性缴费,其中佛山市本月起启动办理。本省外市户籍人员符合一次性缴费政策的,可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咨询和办理。
申请人需符合两方面条件:一是政策实施时(即2016年5月1日)未达到退休年龄,且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顺德户籍人员;二是1956年5月至1971年4月期间出生的男性;1966年5月至1976年4月期间出生,且有职工养老保险有效缴费记录的女性;或者1961年5月至1976年4月期间出生,且2016年5月1月前未参保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在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之月至2016年4月存在未参保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时段。
一次性缴费的时段如何核定呢?据区社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次性缴费时段每个人不同,最长为2006年7月至2016年4月(9年10个月),具体可一次性缴费的时段根据申请人的年龄及之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等情况确定。缴费标准,按申请时我市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由本人根据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申报,缴费比例为20%。如按2408元申报计算,每月须缴481.6元,缴费时段最长的一次性缴费金额为5.6万多元。
目前,顺德各镇街已陆续开会布置工作,并对村居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集中办理时间为本月22日-9月30日,具体办理时间及地点以各村居通知为准,符合条件市民可留意所在村居相关通知,足不出村居咨询、办理手续。集中办理结束后的零星办理时间及地点,为每月25日前(工作日内)到镇街社保办事处办理。
市民可登录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http://gdsdsi.gov.cn),或关注“顺德社保”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详情。
%知识答疑%
一、哪些人员不符合在佛山市申请一次性缴费?
答:根据省相关文件规定,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能在佛山市申请一次性缴费:
1.申请时为佛山市外户籍的人员。
2.《通知》实施时(即2016年5月1日)已达到退休年龄的本市户籍人员。
3.2016年4月男未达到45周岁(即197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未达到40周岁(即197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本市户籍人员。
4.正在领取、停止领取或退回已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人员。
5.不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一次性缴费的时段如何核定?
答:核定申请人一次性缴费时段的规则如下:
1.2006年7月1日(不含本日)之前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且2016年5月1日(不含本日)之前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其一次性缴费的时段为2006年7月至2016年4月期间的未参保缴费时段。例:张先生,本市户籍,1961年5月出生(即2006年5月年满45周岁),现年55岁,一直未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那么,其可申请一次性缴费的时段为2006年7月至2016年4月。
2.2006年7月1日(含本日)至2016年4月30日(含本日)之间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其一次性缴费时段为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之月至2016年4月期间的未参保缴费时段。例:李女士,本市户籍,1967年5月出生(即2007年5月年满40周岁),现年49岁,2008年1-12月曾在中山工作并参保一年的职工养老保险,2010年1月至今在本市参加居民养老保险,那么,其可申请一次性缴费的时段为2007年5月至2007年12月及2009年1月至2016年4月。
三、一次性缴费金额如何计算?
答:一次性缴费金额=申请人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费率×缴费月数。
例:黄先生,本市户籍,1960年8月出生(即2005年8月满45周岁),现年56岁,2015年1月至今已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核定黄先生可一次性缴费的时段为2006年7月至2014年12月(即102个月),若其选择按2408元申报计算,那么,其一次性缴费金额的计算为:2408×20%×102个月=49123.2元。
四、核定申请人可一次性缴费的时段后,申请人可分次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吗?
答:不能。申请人在社保部门核定的缴费时段范围内选择全部或部分时段进行缴纳时,只能按政策办理一次性缴纳手续,不得拆分多次缴纳。例:社保部门核定李先生可一次性缴费时段为2008年1月至2012年12月,那么,李先生只能选择全部或部分时段进行一次性缴费,而不能拆分两次(如今年交2008年1月至2009年12月的保险费和明年交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的保费)或两次以上进行申办、缴费。
五、办理一次性缴费后仍不足15年的,参保人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可根据自己的年龄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按月参保等相关手续:
1.未达到退休年龄的,由参保人根据按月参保的相关规定,持相关资料到地税分局申请办理按月参保缴费手续。
2.已达到退休年龄的,由参保人本人持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社保部门办理延后缴费登记手续后,再持相关资料到地税部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六、办理一次性缴费有截止时间吗?
答:没有。但上级有政策调整时,将从其规定。建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尽快申请办理并缴费。
七、一次性缴费可委托办理吗?
答:一次性缴费业务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资料到所属村(社区)或社保办事处(零星办理时)申请办理,社保部门核定申请人一次性缴费金额后,申请人还须持身份证、银联卡到地税部门窗口刷卡缴费。在此,社保部门提醒申请人不要轻信可由他人代办,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