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顺德的选民将选举产生顺德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名额为391名,那么,你知道县级人大代表的名额是如何确定和分配的吗?
县级人大代表的具体名额,由省级人大常委会依照选举法确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乡级人大代表的具体名额,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依照选举法确定,报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总名额确定后,由本级选举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所辖的各选区的人口数对代表名额进行分配。具体分配的原则是:(1)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并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2)人口特少的乡、民族乡、镇至少应有代表一人。(3)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境内每一聚居的少数民族都应有代表参加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人口特少的聚居民族,至少应有代表一人。(4)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名额。(5)同驻军有关领导机关协商后,分配驻军的代表名额。
代表名额由选举委员会分配到选区,按照每个街区应选一至三名代表的原则分配。
县级人大代表名额的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十一条 (三)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六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
整理/珠江商报记者李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