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特病种、大病二次医疗救助本月起“一站式”结算
实现救助补贴现场减免
珠江商报讯 记者黄文静报道:随着医疗救助新政策的实施,本月起,门诊特定病种医疗救助、大病二次医疗救助将纳入“一站式服务”系统进行结算,困难对象无需提前垫付,实现救助补贴现场减免。
据介绍,今年7月起,全市实施医疗救助新政策,标志着以资助困难群众参加政府指定的医疗保险制度、门诊特定病种医疗救助制度、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含首次和二次救助)的综合型医疗救助体系的全面建立。
顺德在原已将低保临界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基础上,将低保、低保临界对象在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比例从不低于80%调整为不低于90%,在市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救助比例从不低于45%调整为不低于60%,住院的医疗救助年度报销最高限额从6万元调整为10万元。特困供养人员住院的医疗救助比例为100%。
同时,新政策新增了门诊特定病种医疗救助和大病二次医疗救助。困难对象因患门诊特定病种疾病到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报销后,剩余个人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按80%的救助比例予以报销,年度报销最高限额为1万元。而大病二次医疗救助,困难对象单次个人住院的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和大病医疗救助报销后,剩余个人需要支付的费用超过2000元(含2000元)的,给予不低于80%的二次医疗救助,年度报销最高限额为3万元。
以低保对象张三为例,他在区人民医院住院近半个月时间,发生医疗总费用38900多元,除去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金额近15500元,经大病医疗救助、二次医疗救助后,个人只需支付2200多元,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看病负担。
据悉,政策自7月份实施以来,已有困难群众1400多人次受惠,报销金额达135万多元。11月起,医疗救助结算流程进一步优化,从原来的直接对接社保提取数据,拨付医疗救助金,到现在民政部门可直接根据“一站式服务”系统数据进行对账结算,这意味着困难对象无需提前垫付,在结算时便可直接获得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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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救助对象年审工作正在开展
珠江商报讯 记者黄文静报道:记者从顺德区民政人社局获悉,2017年度低保、特困人员(五保、三无)、低保临界等救助对象年审工作已经启动,符合条件对象可到当地村(居)咨询、提交申请资料。
据了解,目前救助对象的核定标准为:低保保障标准:人月630元(不含630元);低保临界标准:低保临界标准按低保标准上浮50%,即家庭人月收入630元至945元(不含945元)的纳入低保临界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