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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转发]顺德区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暂行办法

浏览人次: 12次 发布时间:2016-11-08

珠江商报记者王世彪报道:昨日,记者从顺德经济网获悉,《顺德区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发布实施,顺德设立总规模不低于10亿元的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以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顺德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投资。

据悉,此次母基金是由区人民政府设立并主要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引导性基金,其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顺德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投资,主要用于参股投资子基金及二级母基金。母基金总规模将不低于10亿元。

母基金参股投资的子基金集中投资于成长性好、在关键节点上需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运作模式主要采取投资方式,投资设立的子基金分为市场化运作的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并购基金以及政策性的种子基金、天使投资(人才)基金、招商引资基金等几个类别。

按照《管理暂行办法》,母基金原则上以引导为主,以较小的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投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注册资本或实际出资额的30%,且不成为子基金的第一大出资人;单项最高出资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对于区政府鼓励发展的产业及基金,经批准可适当放宽标准。

在具体管理上,区政府设立顺德区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母基金的主管机构,管委会主任由区长担任。母基金由区财政出资划拨至区国资办,区国资办以资本金方式注入区政策性投资平台广东顺德科创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由科创集团出资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作为母基金投资和运营的专项实施主体,管理母基金日常运营和投资运作事宜。目前,《顺德区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发布实施,试行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