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取消年票
珠江商报讯 记者刘云胜报道:24日下午,佛山交通局发布消息称,佛山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不再收取年票制年票和次票。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及省财政厅已就关于佛山市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作出复函。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佛山市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不再收取年票制年票和次票。年票制取消后,保留马岗大桥、五沙大桥、顺番公路工程、和南海区广和大桥2个经营性公路项目分别通过五沙、广和收费站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收费期限按原批复执行,收费标准按程序另行报批。取消国道325线佛山澜石大桥扩建工程等29个项目收费,撤销范湖等10个年票制次票收费站。
目前,针对年票制取消后的相关工作,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表示正在积极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