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货币进出境
人/次不得超2万元
超过限额需向海关申报
顺德新闻网讯 珠江商报记者余娜报道:近日,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在顺德港连续查获两宗旅客违规超量携带货币出境案件。根据相关规定,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货币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外币现钞折合5000美元,超过限额要向海关申报。
据介绍,海关当天在两名旅客随身携带的背包和手袋内查获美元11万元、人民币6万元,折合人民币共计80多万元。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根据国家关于货币出入境的有关规定,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货币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外币现钞折合5000美元(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超过这一限额要填写《海关申报单》并选择海关红色通道向海关申报。
旅客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旅客携出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出境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海关提醒广大旅客,自觉遵守国家关于旅客携带货币现钞进出境的相关规定,按限量、许可证要求携带货币进出境,并且一定要提高主动申报意识,如实地向海关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