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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转发]佛山逐步取消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医保报销

浏览人次: 3次 发布时间:2016-12-15

珠江时报讯 记者黄淦颖:《佛山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印发。《方案》提出,明年佛山基本形成合理有序的就医格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65%以上。到2020年,佛山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形成。

■分流患者规范双向转诊制度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根据《方案》,全市建立市、区、镇三级架构和管理的医疗服务体系,提供差异化的诊疗服务。三级医院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普通门诊,分流慢性病患者,推行日间手术、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运行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佛山将规范双向转诊制度,对于超出医疗机构自身服务能力的病人就近转到上级医院,对于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康复期病人或慢性病病人转到下级医疗机构。落实急慢分治制度,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示范区建设,逐步开展对慢性病分级诊疗、康复护理和健康管理。

分级诊疗制度需要医疗卫生信息化体系的支撑。根据《方案》,明年佛山分级诊疗信息系统覆盖100%二、三级医院、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镇(街道)卫生院。

《方案》还提出,要推进居民或家庭自愿与全科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服务优先覆盖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以及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并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签约服务费主要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到明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为此,《方案》提出佛山将鼓励执业医师、护士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促进社会办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精神卫生、传染病、儿科、妇产、肿瘤专科或慢性病医疗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护士开办个体诊所、护理站。支持发展医生集团、名医诊疗中心。

■强化基层鼓励专家名医到基层多点执业

《方案》提出,要加快培养全科医师及儿科、精神卫生、康复治疗、护理等紧缺专业人才,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鼓励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医生,特别是专家、名医到基层多点执业、开办医生工作室。

同时,建立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优先招收基层临床医学、中医学、全科医学专业本(专)科学历人员。到2018年,基本实现所有新进医疗

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每万常住人口拥有全科医生达到2.5名以上。

此外,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涵建设,承担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重点提高对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康复、护理和临床检验检查服务能力,按需求配置基本医疗、康复护理病床。

■医保调控进一步拉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为保障分级诊疗顺利实施,《方案》提出,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全面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针对不同情况实施平均定额付费、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方式。

《方案》提出,佛山将建立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进一步拉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逐步建立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鼓励签约、总额控制、结余留用”、按人头付费等普通门诊结算方式。

同时,明年1月起建立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待遇,鼓励慢性病在基层诊疗。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扩大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和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范围。

佛山分级诊疗制度目标

2017年,合理有序的就医格局基本形成。

各区均有三甲公立医院,各区建设有1所政府办二甲中医类医院;

每万名城市居民至少拥有2.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

分级诊疗信息系统覆盖100%二、三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道)卫生院;

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道)卫生院和二、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

三级和二级医院向康复、护理等慢性病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人数年增长率10%以上;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30%。

2020年,分级诊疗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