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某村一典型的4层民宅
“村民私宅高度原则控制在4层以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5米。村民私宅以满足自用为原则,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宜超过250平方米……”@顺德人,对这个新规,你怎么看?
为加强村镇规划管理,提高村镇规划编制水平和促进宜居城乡建设,规范村镇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深度,提高村镇规划的质量,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牵头制定《佛山市村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规定》中显示,村民私宅高度不得超过15米。还划定建设用地范围线,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范围线和生态控制线等。《规定》同时还对村庄风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有详细指引。
7月10日,该《规定》正式向外公示,同时公开征询公众意见,以进一步修改完善。 (王文莉)
来源:顺德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