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印发,并举行新闻发布会。这是佛山第一份专门针对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文件,也是全市创业带动就业的纲领性文件。文件从优化创业环境、加大创业扶持力度、简化补贴发放程序等方面提出了系列扶持政策。
创业带动就业也是国家、省和佛山市的重要政策和重点工作。市人社局副局长李明国介绍,意见通过”加、减、乘、除”四方面措施,新设奖补和补贴项目,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打破创业者入户限制;建设市级综合性创业孵化(实训)示范基地、完善创业服务体系等,激发社会创业活力。记者了解到,意见允许将符合条件的自有住房、租赁房等作为等级注册场所,创业补贴包括培训机构的培训补贴(培训每人最高补贴1000元),一次性创业资助(符合条件的正常经营半年以上5000元),租金补贴(可申请每年最高6000元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人员按每人2000或3000元,最高3万元)。其他还有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补贴等,并且许多补贴在网上就可以办理。
意见提出,力争今年到2018年,每年促进创业8000人以上,带动就业3.5万人以上。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张耀峰介绍,前9月,佛山全市促进创业5425人,带动就业26750人,审核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77笔,发放金额5348万元。创业者中,25%是大学生创业,其呈现出自身素质较高、普遍本科以上学历,准备充分,就学期间即有创业准备等特点。创业项目大部分适应时代和佛山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