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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转发]参保单位记得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会影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哦!

浏览人次: 37次 发布时间:2015-10-26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5〕50号)的文件规定,新的《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将会于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符合国家政策的参保职工从参保缴费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从停止缴费月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以在此提醒:生育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费之中一个险种,用人单位应每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会影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具体待遇问题以社保局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