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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转发]顺德企业治污染 政府发补贴

浏览人次: 51次 发布时间:2015-10-28

佛山日报讯记者骆苏艳报道:昨日,记者从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获悉,顺德将对列入2014年至2015年VOCs(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任务,并在2015年底前完成治理的企业给予适当补贴。补贴现已接受企业申请。

补贴资金由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和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负担。顺德区将对列入《顺德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及《顺德区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中VOCs治理名单的企业,且已办理工商注册、环保审批等手续,并在2015年底前完成 VOCs 治理任务,VOCs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要求,经审查合格的企业给予一定补助。

补贴分末端治理企业和生产线改造企业两大类开展。对列入VOCs治理名单的企业对废气进行末端治理,且治理后VOCs废气排放符合排放要求的,按照整套治理设施总造价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6万元。对列入VOCs治理名单的企业对生产线进行改造,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并收集废气进行有组织排放,符合排放标准则分三种类型给予补贴,但最高补贴均不超过6万元。

相关企业可向所在镇街环保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