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在顺德区纪委、国土部门的见证下,佛山新城、乐从正式对外宣布将实施《规范国有经营性房地产用途留用地公开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这一办法,今后佛山新城、乐从辖区内村居的商住用地公开交易将在一套更阳光、更规范的管理制度下运行。
佛山新城纪工委副书记张永宁表示,《管理办法》的实施是佛山新城、乐从镇在微观廉政制度建设上的探索创新之举,今后类似的制度完善还将不断推进。
背景:1200亩留用地即将推出市场
从2009年开始,承接当时佛山新城的发展规划,乐从镇为了加快高端城市化进程,陆续在辖区内各村居征收了约10000亩土地,按照相关政策,征地后留给相关村居的留用地约有1500亩。其中有1200亩留用地,属于性质国有、用途为住宅或商业用地。
按计划和发展形势来看,这些土地从今年开始将要有序推向市场。1200亩的土地供应是一个巨大的数字,根据目前的统计数据,佛山新城、乐从在村居一级所拥有的手续完备的净地是全区最多的。
数量如此庞大的土地不仅涉及巨大的经济价值,更与地方的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息息相关,处理得好可以为地方甚至顺德北部片区一体化发展提供巨大的动力,如果处理不当也会引发各种问题。
佛山新城纪工委副书记、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局长,乐从镇纪委书记、监察审计办公室主任张永宁说:“如果没有一个完善的制度来规范这些土地的出让,可能会影响土地的产出效益,土地使用不符合环保、规划的要求,甚至留下村干部与开发商进行利益交换的空间,不利于维护群众的整体和长远利益。”
因此佛山新城、乐从党委政府未雨绸缪,围绕建设廉洁新城、廉洁乐从的总体目标,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由职能部门牵头制定了《管理办法》,针对性地对未来村居留用地的出让流程进行了全面规范。
亮点:《管理办法》简单实用高效
佛山新城重建局常务副局长黄子川介绍了《管理办法》的具体细节:土地出让统筹管理,村居年初要向国土部门报备土地出让计划,政府职能部门根据市场形势和计划有序供地,保证市场稳定和村居集体利益最大化;村居国有商住用地无论是转让还是合作开发,只要入市就必须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确保公开交易和公平竞争;入市交易前必须委托政府部门公开招商;确保信息公开,接受各方监督;必须按规定进行土地价值评估,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70%等等。
这些规定既符合佛山新城、乐从特有的实际情况,也有不少做法极具借鉴推广意义。
在佛山新城国土规划局副局长何贵成看来,《管理办法》其中一个重要亮点就是简单、实用而高效:“整个《管理办法》只有9条,村民一看就能迅速理解,这对今后争取村民支持,对土地出让进行监督十分有利。”
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土地市场科科长李会川则认为,《管理办法》最核心的就是保密底价制度的创新,保密地价要在拍卖前半小时,从相关符合条件的人士中随机抽签抽取七人,共同决定。然后七人隔绝对外联络,直到拍卖结束。“这一制度使得土地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杜绝暗箱操作空间,维护群众和地方发展的长远和整体利益。”
展望:微观廉政制度创新不停步
这种更阳光、更规范的交易管理办法,也得到村居干部的高度认同。
乐从镇大墩村党委书记梁满全表示:“处置方案要先上报国土和监审部门,其实是帮助我们村居进行了把关,在村民中更容易取得认同;所有的流程都是公开的,避免了很多可能产生的纷争和矛盾;有了专业的地价评估,我们开价也有底气,更加保护了村集体的利益。”
乐从镇腾冲社区居民委员会党委书记刘锐江说:“按照这个《管理办法》,村居留用地的出让从信息公开、政府审核、村民表决、地价保密几个环节一卡,杜绝了黑箱操作的可能性,对村干部既是约束、也是保护;在地价制定上,起拍价符合原则性,保密地价符合灵活性,既符合实际情况又具备很强的操作性。”
《管理办法》使得村居国有商住用地公开交易完全运转在阳光下,但在廉洁新城、乐从建设的整体工作计划中,还远不局限于村居留用地这一范畴。
张永宁说,这种微观廉政制度的创新第一个意义是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公正,维护了市场秩序、保护了群众利益、实际上也保护了村干部;其次是推动了地方廉政建设,今后的微观廉政制度建设还将涉及到三旧改造、整村改造等领域,这种制度的创新实际上就是对权力的约束。佛山新城、乐从作为市纪委确定的全市三个廉洁实验区之一,要更好地发挥廉洁微观制度创新孵化器的作用,这既是建设廉洁新城、廉洁乐从的主要路径,也担负着为佛山全市探索更多可借鉴、可推广的廉洁制度建设经验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