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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转发]最高获刑3年!男子骗取失业保险金被刑拘

浏览人次: 17次 发布时间:2019-05-21

近日,顺德一名男子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重新就业后,却对重新就业的情况进行隐瞒继续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最终落得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下场。


一男子骗取失业保险金被刑拘。


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日前向顺德区公安局北滘派出所移送了一宗涉嫌以骗取失业保险待遇方式进行诈骗的案件。随后,北滘派出所经过调查,在某工厂内将正在上班的嫌疑人沈某(男,38岁,湖北人)抓获。


经审讯,沈某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据其交代,其于2016年8月13日不幸失业,几天后就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进行咨询并办理了失业保险领取手续。当年9月,沈某重新找到了工作,但他刻意隐瞒了该事实,继续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领取了14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合计约2万元。


目前,沈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沈某或将面临最高3年有期徒刑的刑罚。


区人社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失业保险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为了自己前程,为了家庭幸福,切莫通过非法手段骗取社保基金待遇,否则迎来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知多D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顺德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