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车辆撞上路边花基。
近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无证醉驾造成1死2伤的恶性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佛山市顺德区首例因醉驾肇事被判无期徒刑的案件。
事件回顾
2018年9月27日,中秋节刚过,人们还沉醉于阖家团圆的喜悦中。当晚,邓某请朋友在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某饭店吃饭,期间喝了不少啤酒。饭后,他觉得时间尚早,认为交警不会查酒驾,不顾朋友劝阻,坚持开车回家。
交通事故事发路段。
但是,当邓某行经顺德区龙江镇涌口大道时,因酒后无法控制驾驶速度和方向,高速逆行将驾驶轻便摩托车的黄某撞倒。撞人后,邓某没有停留,继续驾车沿龙涌大道逃逸,在某公寓对开路段冲过对面车道,将驾乘一辆轻便摩托车的张氏父子撞倒。此时,邓某仍然没有停车,继续驾车逃逸,直到撞上路边花基才停了下来,被紧随而来的治安队员抓获。
交警随即对邓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当时测得指标为24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经医院抽血检验,结果为225.9mg/100ml,按照醉驾80mg/100ml标准,已属醉酒驾驶。
无证醉驾,判处无期徒刑
据了解,被害人为黄某,今年33岁;而受伤的张氏父子,经鉴定,父亲为轻伤一级,18岁的儿子则为重伤二级。
据办案民警调查,邓某曾在2016年因无证醉驾被查。根据相关规定,邓某五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邓某却没能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在无驾驶证的情况下再次醉酒驾车。
根据邓某醉驾及造成的严重后果,近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经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处被告人邓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赖杰昌 通讯员 庹鹏、何海萍)
交警提醒
酒后驾车严重威胁着交通安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上路,不仅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来源:顺德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