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合宗
(属旧屋改建的类型)
服务窗口:桃村村行政服务站
咨询电话:26603813
本人亲自办理需带资料:
1、房地产权证或土地证和房屋权证复印件2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和配偶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底册,由村居提供);
4、四邻落水间距表;
5、本人股权证复印件1份。
基本流程:
步骤一:委托有资质认可测量中介结构出具用地合宗宗地图;
步骤二:填写《佛山市规划建设项目登记表》与《佛山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要村居加具意见;
步骤三:填写《房地产合宗联审表》和《个人住宅合宗申请表》要村居加具意见;
步骤四:资料齐备后上送到镇规划办审批;
步骤五:镇规划办审批完结后移交镇国土管理股审批;
步骤六:如其中房地产证是出让国有证,另一个房地产证是划拨国有证的情况时,办理用地合宗时两个房地产证一并补办出让手续;
步骤七:住宅用地合宗审批结果通知书核发后(一年有效期),方可申请住宅报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