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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合宗

浏览人次: 69次 发布时间:2015-06-02

用地合宗

1、《佛山市规划建设项目登记表》与《佛山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在表格项目名称栏注明业务类别,村居在补充说明的事项栏加具意见);

2、《房地产合宗联审表》

3、用地合宗宗地图;(图加盖村(居)委公章)

4、四邻落水间距表;(四邻签名、加盖村(居)委公章)

5、用地合宗示意图;(可在用地合宗宗地图中注明合宗前用地界线、产权用地证号、用地面积、产权所有人及合宗前后总用地面积),

6、规划平面图(标注用地位置, 加盖村(居)委公章);

7、区位图(1:3000-5000,可表达该用地在村(居)的方位);

8、用地权属资料;

9、 根据项目需要提交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保、消防、卫生、水利、等部门意见;

10、其他规划要求提供的资料。

以上资料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