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宗旨
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有关部署及要求,积极配合2015年广东省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开展,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选手参与国内和省级各项技能赛事,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佛府〔2013〕83号)的精神,决定举办2015年佛山市育婴员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代训”促进佛山市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提高,规范家庭服务业发展。以此促进我市家庭服务业业内交流,提高我市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整体的技能素质,增强爱岗敬业的精神,展示家政服务人员的技能和风采,促进家政服务就业,扩大家政服务消费。
二、组织架构
(一)竞赛主办、承办、技术指导单位
主办单位: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佛山市家庭服务业协会
协办单位:佛山市妇女联合会
佛山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
支持单位:佛山市幸福家园家庭服务连锁管理有限公司
佛山市幸福家园家政技能培训学校
佛山市顺德区家庭服务业协会
佛山市高明区我爱我妻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水区力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佛山市技师协会
技术指导单位:佛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竞赛委员会
职 责:负责育婴员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主 任:刘 珊 佛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李明国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马一群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主任
梁显凤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科长
陈志强 佛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刘 梅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副科长
刘秉坤 佛山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会长
李慧娟 顺德区家庭服务业协会会长
(三)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职 责:在筹备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包括:制定竞赛的具体组织方案及实施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与竞赛各相关单位的日常沟通和协调;竞赛期间的各项宣传工作;竞赛奖品、物品(包括纪念品、宣传品等)的设计、制作和管理;竞赛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政府竞赛资金的专款专用和专账管理;竞赛的总结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主 任:李明国(兼)
副主任:马一群(兼)
成 员:梁显凤、陈志强、刘梅、刘秉坤、夏嘉辉、陈洪、李慧娟
(四)各竞赛工作组
1、专家、评委组:负责竞赛过程中涉及专业技术的争议、投诉和违规的裁定;负责大赛的命题组卷工作,按照竞赛标准要求,制定评分标准及相关技术文件。对理论竞赛考场监督与试卷评阅,操作技能现场设备及环境(条件)检验,操作技能竞赛现场考评,竞赛成绩核实、汇总等工作。
专家评委: 马烈辉、邱爱民、黄爱民
群众评委:(略)
2、赛务组:配合组委会办公室做好竞赛考务工作;负责理论、实操竞赛准备工作;负责理论考试监考工作;负责实操记时、组织抽签确定各参赛选手实际操作竞赛顺序和工位号及辅助工作;并负责试卷的发放与回收工作。
组 长:夏嘉辉
成 员:陈俊杰、沈洁、陈洪
3、道具组:主要负责大赛道具的准备、维护,解决大赛期间的道具安排问题。
组 长:陆华芳
成 员:谭思敏、李新容
4、后勤组:主要负责接待、宣传、信息的发布、资料整理;安排竞赛有关人员的报到和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以及场地的布置、相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大赛期间的财务工作;负责竞赛证件的打印及发放;负责协调、组织竞赛的新闻报道工作。
组 长:梁浩天
成 员:韦娟、刘志超、杨美仪
三、竞赛内容
(一)竞赛项目:育婴员(高级)职业技能大赛
(二)竞赛标准:竞赛以《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为依据,结合该项工作实际组织命题,命题以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重点,初赛以理论考核为主,复赛进行现场实操竞赛,决赛的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三)成绩计算: 竞赛理论、技能各项均按照百分制计算,按理论占20%、技能占80%计算总成绩。
(四)竞赛选手资格:凡热爱育婴事业并在本市从事0~3岁婴幼儿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人员(年龄:男18—55岁,女18—50岁)且身体健康,均可报名参加。为鼓励从事育婴员职业的人员参赛,保证本次大赛公开、公正、公平,目前从事护士、医生工作的人员,不能参加本次竞赛,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四、竞赛时间、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3日
(二)初赛时间:2015年11月15日
(三)复赛时间:2015年11月20日
(四)决赛及闭幕时间:2015年11月28日
(五)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17号五楼(佛山市家庭服务业协会)。
五、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只设个人奖:
(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参加本次竞赛的选手,理论和技能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且未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由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育婴员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证书。
(二)授予荣誉称号。市级一类竞赛按总成绩名次确定授予荣誉称号(理论和技能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其中:决赛选手在60人或以上的,取前8名的选手;决赛选手在30至59人的,取前4名的选手;决赛选手在29人以内(不少于10人)的,取第1名的选手。上述获胜选手由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佛山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三)颁发荣誉证书。获奖的选手发给荣誉证书及奖励。
(四)入户。根据《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凡是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在入户地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技能人才;或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在入户地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技能人才,无违反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直接申请入户就业地城镇。
六、竞赛程序
(一)报名时间:参赛选手以现场或网上两种方式报名。各参赛者必须在2015年11月13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二)参赛选手现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各报名单位和个人根据竞赛要求,填写《2015年佛山市育婴员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附件1)和《2015年佛山市育婴员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附件2),同时提交参赛选手身份证复印件2份、大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4张,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三)现场报名地点及电话:
禅城区、南海区:
佛山市家庭服务业协会 (禅城区、南海区报名点)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17号五楼
联 系 人:韦 娟
联系电话:0757-88727557
顺德区:
单 位:顺德区家庭服务业协会
地 址:顺德大良鉴海北路118号
联 系 人:陈嘉儿
联系电话:22101396
三水区:
单 位:力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西南街道德兴路40号106铺
联 系 人:陆华芳
联系电话:13392266073
Q Q:1055104726
高明区:
单 位:我爱我妻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永安街光明巷8号之8铺
联 系 人:闫小姐
联系电话:88225257 13925965077
Q Q: 2548291253
(四)网上报名:需于2015年11月13日之前登录佛山职业技能竞赛信息网:www.fsjnjs.org或家协提供网站:WWW.360sobuy.com进行网上报名。选手须注册登录后,在竞赛的计划列表中找到本次竞赛主题点击报名,填写选手个人基本信息以及上传个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明复印件。报名成功后,打印《佛山市职业技能大赛竞赛报名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再将已盖公章的报名表上传到选手竞赛报名信息页上。最后选手可依照竞赛安排的时间登录竞赛信息网查询报名资格是否通过和选手参赛证打印。
(五)资格审核
竞赛筹备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对参赛选手资格进行审核,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六)制发参赛选手证
竞赛筹备委员会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参赛资格审核通过的选手统一制作发放参赛选手证。
(七)开展赛前集训活动
通过审核的参赛选手可参加赛前集训。集训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11月19日,集训承办单位为佛山市家庭服务业协会。集训安排统一由集训承办单位负责。集训单位需申请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的,应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规定,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培训协议并按要求提供相关书面材料申请。
(八)赛制安排
赛制分为理论知识竞赛和操作技能竞赛两部分进行。
七、竞赛规则
(一)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佩戴竞赛委员会办公室派发的参赛选手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的编号位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离开赛场后不得在赛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
3、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和工具书带入赛场。所有的通讯工具和摄像工具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评审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当听到竞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或答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赛场。
(二)赛场规则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竞赛委员会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现场评委、安全巡视和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后,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比赛进行。
4、各参赛选的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八、竞赛守则
(一)参赛选手守则
1、严格遵守技能竞赛规则、技能竞赛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2、选手比赛前须经检录。检录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参赛选手证和参赛号。检录合格后方可参赛。
3、进入赛场前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赛场相关人员妥善保管。
4、竞赛过程中不准互相交谈,不准偷看暗示,不准擅自离开赛场。
5、竞赛完成后必须按裁判要求迅速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内滞留。
6、竞赛结束时间到,应立即停止答题和操作,不得拖延竞赛时间。
7、爱护竞赛场所的设备、仪器等,不得人为损坏竞赛用设备。
8、如对裁判员或执裁过程有异议,应通过领队或裁判员向竞赛仲裁组提出。
(二)评委守则
1、服从筹备委员会的领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切实做到严格认真,公正准确,文明制裁。
2、必须佩戴裁判员胸卡,仪表整洁,语言交际文明礼貌,接受筹备委员会成员和参赛人员的监督。
3、严格按制度和程序领取试卷、文件和物品。
4、保守竞赛秘密。竞赛期间,不得向各单位领队及选手泄露。
5、严格遵守竞赛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
6、严格执行竞赛纪律,除应向参赛选手交待的竞赛须知外,不得向参赛选手暗示解答与竞赛有关的问题,更不得向参赛选手进行指导或提供方便。
7、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
8、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维护赛场纪律,如实填写赛场记录。
(三)工作人员守则
1、在筹备委员会及下设工作机构负责人的领导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做好工作;
2、熟悉《比赛规程》,认真执行比赛规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
3、服从领导,严格遵守比赛纪律;
(四)保密守则
1、命题的保密工作
(1)命题专家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对外透露自己命题专家的身份,不得泄露试题和答案内容,确保不发生泄漏考题和答案等恶性事件。命题专家接受命题任务后,要与竞赛办公室签订保密责任承诺书。
(2)命题专家在命题期间,不得在网络计算机上编辑试卷,试卷成稿后应立即删除个人计算机中的电子文档,清空回收站,不允许保留副本,命题过程中的草稿等文字材料,要统一集中销毁。
(3)在命题期间,命题专家的通讯工具、个人计算机由竞赛办公室统一管理。对外联系由竞赛办公室统一安排专人负责。
(4)命题专家在命题期间对试卷的内容、文字校对无误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试卷(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同时交到竞赛办公室指定的专人手中,非试卷接收人不得接收试卷。
(五)试卷的印刷、封装和管理
1、组卷、试题印刷、密封及运送由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2、试卷的使用、收卷、存放及改卷后的封存,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七)阅卷期间的试卷管理
1、阅卷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集中进行,阅卷专家不能将试卷带出阅卷场所。
2、阅卷前后竞赛办公室与阅卷专家履行交接手续。
3、阅卷期间,阅卷专家应上缴一切通信工具直至阅卷结束才可以离开阅卷场所。
4、非阅卷专家和竞赛办公室以外的人员一律不能进入阅卷现场,阅卷现场不允许进行交流。
5、有亲属参加竞赛的专家不能参加阅卷。
6、不允许阅卷专家和竞赛工作人员在成绩未公开前向外透露成绩情况。
九、申诉、仲裁与监督
(一)申诉
1. 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工具和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 选手申诉均须在规定时限(竞赛结束后24小时内)用书面形式向组委会提出。组委会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反馈当事人。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委托专家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专家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视弃权处理。
(三)监督
1.裁判长以及全体裁判员均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负责大赛评判工作。为保证竞赛全程的公平、公正、公开,纪委派驻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将全程监督竞赛。
十、联系方式
竞赛筹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佛山市家庭服务业协会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5号民政局806
联系人:刘秉坤
电 话: 0757-88727557 1392990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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