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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宅调整用地审批

浏览人次: 86次 发布时间:2015-06-02

个人住宅调整用地审批

提交资料要求

1、《个人住宅用地申请表》(个人填写,村[居]委会加具意见);

2、规划审核意见;

3、四邻协议书;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村民股权证明复印件(非地块所在辖区村民不需提供);

6、原产权证明,包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或《个人建房使用土地申请表》、《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许可证》原件等;

7、宗地平面图复印件2份(按调整后地块红线测量,若地块为空地须提交宗地图原件,另需出具显示调整前后红线的宗地平面图);

8、用地位置图(1:500地形图)。

9、属整宗调整使用,需提交调整后地块的用地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