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宅调整用地审批
提交资料要求
1、《个人住宅用地申请表》(个人填写,村[居]委会加具意见);
2、规划审核意见;
3、四邻协议书;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村民股权证明复印件(非地块所在辖区村民不需提供);
6、原产权证明,包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或《个人建房使用土地申请表》、《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许可证》原件等;
7、宗地平面图复印件2份(按调整后地块红线测量,若地块为空地须提交宗地图原件,另需出具显示调整前后红线的宗地平面图);
8、用地位置图(1:500地形图)。
9、属整宗调整使用,需提交调整后地块的用地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