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资料要求
1、《村民住宅超批准用地面积使用土地报批表》(个人填写,村[居]委会加具意见,并由规划审核同意);
2、四邻协议书;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村民股权证明复印件(非地块所在辖区村民不需提供);
5、原产权证明,包括:《个人建房使用土地申请表》、《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许可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等复印件;
6、超面积部分用地已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需提交农地转用批文(正本)或收回(使用)建设用地批文(正本)复印件。
7、用地协议;
8、土地出让申请(由申请人填写,当超批准用地需补办出让手续时提交);
9、宗地平面图复印件1份;
10、用地位置图(1:500地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