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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批村民住宅用地延期审批

浏览人次: 102次 发布时间:2015-06-02

已批村民住宅用地延期审批

提交资料要求

1、《村民住宅用地延期建设申请表》(“申请事由”栏中由申请人最后需写明“本人保证于批准延期之日起壹年内办理报建手续并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2、宗地平面图2份(地块为空地须提交宗地图原件);

3、用地位置图(1:500地形图);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保证书(抬头要更改为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签名盖指印);

6、公榜资料;

村民申请延期建设经公榜无异议。提交的公榜资料上必须由村(居)或股份社加具“经公榜无异议,同意对宗地图(宗地号:XXXXXX-XXX)所示用地办理土地延期建设的手续”的意见。(须注意的是,很多早年审批的村民宅基地均无宗地测量,地块位置并不十分明确,通过测量后办理延期,可以一并确认用地位置)。

7、原用地批准文件原件;

8、四邻协议(原用地批准文件原件四邻标注不清晰或有变化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