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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转发]新规规定超市今后将不能散卖肉馅

浏览人次: 54次 发布时间:2015-12-15

今后超市将不准散卖肉馅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近日公布的《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对此作出规定。昨日,记者走访本地市场发现,大多超市都有散卖肉馅,受访市民对于新规普遍持支持态度。

据介绍,食药监总局此次新规,对超市在生鲜食品的包装、存放、陈列、销售等各个环节做了明文规定。其中明确规定,“超市可应消费者要求将生鲜肉类加工成肉馅等产品形态进行销售,不得将购进的生鲜肉类预先加工成肉馅等产品形态进行包装销售或直接散装销售。”这也意味着新规一旦实施,超市不得售卖散装肉馅,市民如果有需求,只能买肉让超市工作人员现场加工。

昨日,记者前往禅桂多家超市走访发现,大多超市都有售卖散装肉馅。在桂城南一路好好多超市肉类专柜,两大盘已经绞好并调味的肉馅,被放在显眼位置,不乏有市民选购。

对于食药监总局的新规,超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并不知情,其强调该超市肉馅一般由当天进货的生鲜猪肉所制,质量应可保证。该负责人认为,新规执行起来并不难,如禁卖散装肉馅影响不是特别大,但是会增加员工工作量;此外,从防止交叉感染方面考虑,以后超市可能需要分割砧板专门使用,肉馅机或许也需分开,这样就会增加运营成本。

受访市民对于此次新规普遍持支持态度。街坊凌惠就坦言,“这个规定好。生鲜肉经营商户的确经常将下角料、含有淋巴病毒的血脖肉打成肉馅,消费者经常有投诉,只是政府管理部门一直管理缺位。”

全职家庭主妇曲新艺也称,现在超市和市场里的肉馅都是绞好了放在那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绞的,放了多久,也不知道是用哪块部位的肉绞的,肉干不干净,还是现绞刚买好的肉比较放心。

此外,还有市民对于新规应否普及到全流通领域表达了关注。长期关注食品安全的国家级营养师方达强调,食品安全是流通渠道最大的问题,不仅超市不让卖,其他流通渠道也应有这样的规定,这样才凸显安全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