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二、公开内容
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主动公开的范围参见《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需要,向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三、公开主体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以下统称本机关。
四、公开形式
(一)主动公开
1.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网(http://scaj.shunde.gov.cn/);
2.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
3.办公大楼及办事窗口宣传栏;
4.宣传单张、小册子、广场活动等。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填写《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人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非当场申请的可用复印件、传真件),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提交申请表,当场提出申请。 为提高效率,申请人对申请信息的内容描述要详尽、明确,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受理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受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兴顺大道欣荣路西1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传真电话:0757-22803355
通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兴顺大道欣荣路西1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政编码:528300
电子邮箱:scjgxxgk@shunde.gov.cn
3.答复
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不能当场做书面或口头答复的,本机关会在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可以将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如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对下列情形,本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答复:
(1)符合依申请公开有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答复。
(2)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途径;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5)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与本人生产、生活等需要无关的,不予提供;经保密审查程序认定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不予答复。
(6)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如其中含有不宜公开内容的,只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7)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本机关应当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待明确后再予回复。
(8)申请人身份不清楚、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或补充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