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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申请

浏览人次: 168次 发布时间:2015-06-04

法律援助申请

服务窗口:北滘镇镇府司法所

联系电话:28095611

本人亲自办理

需带资料:

身份证、经济困难证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资料,以上资料的复印件

基本流程:

步骤一:到法律援助机构领取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交以上资料;

步骤二:经工作人员初审后认为属受理范围的,领取《受理通知书》;

步骤三: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

步骤四:申请人接到《给予法律援助通知书》后,应于三日内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有关手续;或申请人接到《不予法律援助通知书》后,如不服此决定上,可以向同级司法行政机构(即顺德区司法局)申请重新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