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申请
服务窗口:北滘镇镇府司法所
联系电话:28095611
本人亲自办理
需带资料:
身份证、经济困难证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资料,以上资料的复印件
基本流程:
步骤一:到法律援助机构领取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交以上资料;
步骤二:经工作人员初审后认为属受理范围的,领取《受理通知书》;
步骤三: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
步骤四:申请人接到《给予法律援助通知书》后,应于三日内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有关手续;或申请人接到《不予法律援助通知书》后,如不服此决定上,可以向同级司法行政机构(即顺德区司法局)申请重新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