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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转发]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该怎么登记为不动产?

浏览人次: 18次 发布时间:2016-03-02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潘美颖) 2015年11月,顺德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虽然已开展了5个月,但部分市民在登记过程难免会遇到困惑和疑问。昨日(3月1日),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上线顺德区“政风行风热线——民生零距离”节目,不动产登记的有关问题成了市民咨询的热点。

市民莫先生向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咨询称,原先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如在村居买卖的那些六、七十年的房产或是房产公司出租的房屋,现在还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

对此,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不动产登记科科长陈晓涛回应,依法办理不动产证最起码要符合三大要素,第一是土地来源要清晰,第二是房屋要符合规划,第三是房屋已经竣工而且符合质量要求的,有这三个最基本的要素才可以办理房产证。“其实顺德开展了不动产登记工作并不是规定上的放宽,只是说法变了。”陈晓涛表示,市民依然要遵循土地、规划和房屋安全质量三方面最基本的要素后才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

去年年初,林小姐在大良东区购买了一套房屋,但这套房屋有两个房产证,此外林小姐除了这套房屋之外还有另外一套房屋,实际上林小姐拥有了两套房屋和三个房产证。“那我想询问下实行不动产登记之后会不会影响房产税的征收?房产税是按照人均平方数还是按照持有的套数来征收?”

陈晓涛介绍称,到目前为止,顺德还没有开始征收房产税,日后将会如何开征房产税目前并不清楚,但如果是以难易程度来算的话,以房产证的数量来征收会简单一些。

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局长霍兆华表示,从去年11月开始,顺德区正式颁发了第一本不动产权证,成为广东省第四个发放这个新证书的地区。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按照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的原则在做好新旧权属证书的衔接。

“原来证包括房地产证,市民如果不进行交易的话,可以不办理更换,但如果市民要进行交易或者是新发生买卖的登记,就要进行登记新的证书。”霍兆华表示,原来登记的最主要是房地产权证,但是不动产登记条例颁布之后,一些农用地的租赁、林地的租赁都可以依法去颁证的,比以前有比较大的改变。